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关于案外人大方易广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大方县易广·尚城项目一期5号楼5-4-1号房屋的
变 卖 公 告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2月1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my.taobao.com/home/?sp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变卖标的是案外人大方易广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为被执行人易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位于大方县易广·尚城项目一期5号楼5-4-4号房屋,建筑面积129.4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空间布局为四室两厅两卫,房屋总层数10层,总高度约30米,拍卖标的位于第4层,层高约3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装饰装修:拍卖标的所在楼栋主体已完工,室内装修为毛坯,通电、通水、通信、有限电视等,设施设备维护状况较好,小区绿化、配套尚未完成,预计2023年6月30日交付使用。拍卖标的道路通达度较好,附近有高铁专线1路,高铁专线2路,大方4路等多路公交车及出租车到达,交通较便捷。所在小区有地下停车场,停车较方便。
评估价:563900.00,变卖价:479315.00元,变卖预缴款:479315.00元,加价幅度:4793.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3日9时起至2022年12月17日17 时止(工作日16:30至17:30)接受咨询。
有购买意向者请与本院联系,预展看样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和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所欠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院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手续办理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至2022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27295308;户名:大方县人民法院)。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故请竞买人认真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一旦竞买成功将不能更改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贵州博誉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黔博誉房评报(2022)字第7-4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008575260(张法官),监督电话:0857-5251010。
联系地址: 贵州省大方县奢香大北段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大方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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