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家庄棚户区改造安置楼房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ZBFJSZ2024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付家庄棚户区改造安置楼房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项审〔2022〕36号、源发改函〔2024〕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付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付家庄棚户区改造安置楼房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沂源县。 2.3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433.41平方米,规划建设8座安置楼,共计512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1478.0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7129.17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9351.9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965.88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811.3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348.87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设计,以及小区内绿化、道路,电力、暖气、燃气、给排水等小区内配套设施等工程。合同估算价3650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01月01日开工;2027年12月31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0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收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小区内绿化、道路,电力、暖气、燃气、给排水等小区内配套设施,验收、配合完成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其他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明确各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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