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自然资让〔2024〕13号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公告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2宗工业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分别为JDR2024013、JDR202401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区位
JDR2024013号宗地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中心大道以北、云棋路以东,距云路高速口10分钟车程内,交通十分便捷,开发条件成熟。
JDR2024014号宗地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中心大道以北、云棋路以东,距云路高速口10分钟车程内,交通十分便捷,开发条件成熟。
二、功能要求和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 规划条件编号 | 详细规划指标情况 | 出让年限(年) | |||||||
出让面积(㎡) | 用地性质 | 计容用地面积(㎡)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
JDR2024013 | 揭市自然资(揭东)规设〔2024〕第015号 | 8355.97 | 二类工业用地 | 8355.97 | 6685~16711 | 0.8~2.0 | 30%~45% | ≤32 | ≤20 | 50 |
JDR2024014 | 揭市自然资(揭东)规设〔2024〕第016号 | 23853.57 | 二类工业用地 | 23853.57 | 19083~47707 | 0.8~2.0 | 30%~45% | ≤32 | ≤20 | 50 |
三、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二)JDR2024013号宗地拟作为加工纸制造项目,该宗地项目净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财税贡献不低于10万元/亩,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年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财税贡献不低于20万元/亩。
JDR2024014号宗地拟作为金属制品制造项目,该宗地项目净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财税贡献不低于10万元/亩,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年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财税贡献不低于20万元/亩。
(三)JDR2024013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揭东)规设〔2024〕第015号)规定执行,JDR2024014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揭东)规设〔2024〕第016号)规定执行,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在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四)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工建设。
2.竞得人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同时竣工。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五)竞买人须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相关的材料,并接受审核和监管。
1.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竞得人须于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揭东区人民政府提交符合竞买条件(二)的相关证明文件,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并提出产业(行业)准入申请,取得审核同意。
2.须和揭东区人民政府签订《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3.须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取得审核意见和签订监管协议书。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未签订监管协议书的,不得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七)凡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经核实,竞买人存在上述行为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八)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成交原则
(一)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为无底价方式出让,由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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