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镇永胜村第二批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建设小型工程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丁桥镇永胜村第二批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建设小型工程类项目 已经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海宁市丁桥镇永胜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 海宁市丁桥镇永胜村 。
2.2 招标范围: 涉及 永胜村综合环境提升(永胜小区体闲公园、、 1D 路灯 ) ,永胜小区河边公园 ( 永胜小区主题公园、休闲场所)及室外景观、绿化、照明等提升改造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本工程投资概算:约 170 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内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园林项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6 : 0 0 ,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网站( 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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