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蒋王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苑小区365广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带管护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苑小区365广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带管护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预算金额:16.1万元/年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6.1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项目服务期: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服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无法提供1.5、1.6、1.7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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