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系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喆公司)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的相关规定所规定的职责处分灵喆公司财产。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
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3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处理单位: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已停工,须竞买人予以续建、开发、交付已认定的购房者房屋及移交给临桂区人民政府的回迁安置房、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故项目资产更名过户、过户税费及开发主体变更(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主体可能变更)、项目工程现状、续建复工、项目规划、建设开发、竣工验收、销售等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在竞买后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只提供现有的由灵喆公司移交的材料,对上述事宜办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
1、标的物名称: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桂林嘉华府邸小区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人防工程使用权(地下车位)、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办公设备。
2、财产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桂林市临桂区新龙路北侧、奥园东路西侧201042号地块,面积24000平方米,证号为临国用(2010)第4374号,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2080年12月9日。
(2)在建工程:
该地块上有5栋房产,2号楼、3号楼部分房屋已销售,1号楼未销售,4号楼为回建安置房,小区会所及物业管理配套用房不可对外销售,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共321个,已售89个,未售232个。1号楼未售140套(含12套商铺、128套住宅),面积20064.69㎡;2号楼可售28套(含未售20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8套),面积5271.16㎡;3号楼可售17套(含未售12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5套),面积2200.68㎡;4号楼为回建安置房,不可销售。
(3)人防工程使用权(车位):
嘉华府邸小区目前剩余232个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
(4)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车位款:
经管理人核算,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为7,981,880.75元、车位款为184,750.00元,合计8,166,630.75元。此部分债权按原值转让,不作调减。
(5)办公设备等:
嘉华府邸小区内有灵喆公司购入沙发、桌椅、办公柜等家具及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设备若干。
3、财产估值:
鉴于该地块已建设地上建筑物,故土地价值列入开发成本,纳入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1号楼清算评估价值35,644,921.79元;2号楼可售28套(含未售20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8套),面积5271.16㎡,评估清算价值9,132,284.7元;3号楼可售17套(含未售12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5套),面积2200.68㎡,评估清算价值3,812,678.1元;4号楼为回建安置房,清算评估价值为-4,371,131.10元。在建工程评估清算价值合计44,218,753.49元。人防工程使用权(车位)清算评估价值5,324,122.00元、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车位款8,166,630.75元、办公设备等清算评估价值2,590.00元。第一资产包清算评估价值总计57,712,096.24元。
(特别说明:嘉华府邸小区在建工程所涉及的房屋中,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消费性购房人享有优先权的房屋,以及需交付给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的4号楼回建安置房(整栋),权属分别归消费性购房人、临桂区人民政府。购房人未进行破产申报的16套房地产共计2117.47㎡、未认定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的有争议的12套共计2072.93 ㎡暂不列入本次变价处置。)
4、权利负担:
1号楼均已抵押,2号楼已抵押94套,查封52套。3号楼已抵押132套,查封61套。4号楼无抵押,查封96套。
5、占有使用情况:
经嘉华府邸临时业主委员会统计,已有255户自行入住嘉华府邸小区。管理人未认定消费者购房人所涉房屋有6套已装修入住,购房人未申报的房屋有1套已装修入住。
6、财产现状:
嘉华府邸住宅小区项目于2011年8月25日开工建设,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但水电、燃气、消防、绿化等工程未完成,整体未通过竣工验收。大部分办公设备均已灭失,剩余办公设备均存放于嘉华府邸小区内,办公设备存放较混乱,已长时间未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较差。
7、已知瑕疵:
该工程未完工,未经过竣工验收及阶段性验收。同时,2、3号楼不予确认部分的25套房可能会因为后续债权人提起诉讼且因判决确认其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而产生变化;2、3号楼中有16套房未进行破产申报,若购房人进行申报,则买受人应当承担交付房屋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义务;若有购房人补充申报,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车位款数额可能会增加。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2、起拍价:20,122,952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需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详情及查阅资料的有意者请联系:李经理(15277120115)、宁经理(14795676628)。
五、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需要实行网络实名认证,竞买人在交保证金前应向管理人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件,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获得竞买人资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1、拍卖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1、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等于评估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将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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